执法现场
五指山公安交警按照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等相关规定,对赵某无证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和使用伪造驾驶证的交通违法行为,依法作出罚款6500元,并处以行政拘留20日的处罚。
11月13日,五指山公安交警按照“路长制”勤务,在琼乐高速G98115KM+500M处开展交通违法整治时,查处了一起使用伪造驾驶证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的交通违法行为。
11月13日16时许,执勤人员例行对过往一辆号牌为赣CQ***6重型半挂牵引车进行检查时,驾驶人赵某向执勤人员提供了一本准驾车型为:A1A2D的驾驶证,在检查中执勤人员发现驾驶证打印字体存在异常、有伪造嫌疑。为了进一步核实驾驶证真伪,执勤人员对赵某进行询问了解和通过系统核查其驾驶证相关信息。经系统查询,未查询到赵某驾驶证信息,属于无驾驶证。执勤人员反复询问其提交的证件真实性时,驾驶员眼神飘忽不定,答非所问,但最终还是坦白其使用的驾驶证是花了100元钱在某处“办理”的,真是令人哭笑不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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